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指引(试行)》和《佳木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佳木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专家组审核决议,同意以下21名学生转专业申请。现将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4级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联系电话:8616418。
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