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实地考察论证,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拟增设山东工商学院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8日至3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和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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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2月28日